关于转发《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年审征收工作 的通知》的通知
来源:信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:2016-12-28 浏览次数:2555
图为 信残联办2016 49号
图为 信残联办2016 4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图为 豫残就业2016 29号
信残联办[2016]49号
关于转发《关于做好下一阶段年审征收工作
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县区残联:
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是各级残联的一项重要工作。做好残保金征收的前提是做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,也是各级地税代征残保金的有力证据。已将过去的2016年,在面临地税部门征管体制改革,残联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全面执行新的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》的新形势下,我们做到了:一是和当地税务部门沟通协作,加强数据库建设,做好数据分配和整理;二是加大年审征收力度,并扎实做好今年年审工作,规范征收程序;三是做好年审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工作。
目前,全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已接近尾声,为进一步做好今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,现将河南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豫残就业[2016]2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1-3务必于12月29日上报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
联系人:梁海群 电话或传真:6767930
2016年12月27日